职业培训
关于开展高处悬挂作业人员培训通知
浏览:发表时间:2018-01-19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落实北京市《关于印发<北京市高处悬吊作业安全生产规定>的通知》(京安监发【2009】53号,见附件一)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北京市工伤及职业危害预防中心的有关规定,将举办高处悬挂作业建筑物表面清洗作业人员取证培训班。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凡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特种作业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计划2010年开始3、5、7、10、12最后一周考试,提前20天上交培训资料。
取证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北京市特种作业资格认定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A4纸)1张(复印件由申请人签字)
(3)4张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
(4)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证明材料复印件1张(复印件由申请人签字))
(5)六个月内的本市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落实北京市《关于印发<北京市高处悬吊作业安全生产规定>的通知》(京安监发【2009】53号,见附件一)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北京市工伤及职业危害预防中心的有关规定,将举办高处悬挂作业建筑物表面清洗作业人员取证培训班。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凡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特种作业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计划2010年开始3、5、7、10、12最后一周考试,提前20天上交培训资料。
取证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北京市特种作业资格认定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A4纸)1张(复印件由申请人签字)
(3)4张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
(4)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证明材料复印件1张(复印件由申请人签字))
(5)六个月内的本市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