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人员国家专业标准职业概况及培训要求
时间:2022-12-29浏览:
一、职业简介
1、职业名称:家政服务员
2、职业定义:按照要求,为所服务的家庭负责家务、照顾子女、老人和病人、管理家庭事务的人。
3、职业层次:本职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次。
4、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常温。
5、专业能力特点: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6、基本文化程序:初中毕业。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该职业的人员。
申请条件:大三学生已通过本专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的标准学时,并取得毕业证书。受训者已连续从事该职业半年以上。
考核方法:分为理论知识考核和技能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合格。
理论知识考试有资格参加技能考试,技能考试按项目进行。报考初级管家,考生必须参加“家庭礼仪”、“操持家务”、“看护婴儿”、“照料老人”和“护理孕妇”六项考试。六项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考核时间: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试90分钟,初级不少于120分钟。
鉴定场地及设备、理论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考试场地必须有通用的家用电器、家用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及相关的家用电器设备。
二、基本要求
1、职业道德:基本的职业道德知识。
职业条则:
遵纪守法文明礼貌维护公法
自尊自爱自立自信心自强
守时守信,尊老爱幼,勤奋好学,精益求精
尊重用户,热情、善良、忠诚。
2、法律知识:
公民权利和义务
劳动法常识
未成年人保护法常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常识
食品卫生法常识
3、安全知识:
家庭防火、防盗、事故知识
出行安全知识
个人安全和自我保护知识
安全用电用气常识
4、健康知识:
个人卫生常识
环境卫生常识
饮食卫生常识